新聞資訊
news
東莞市環儀儀器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0769 83482055
傳真:0769 83482056
移動電話:15322932685/宋小姐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東坑鎮龍坑興業路3號
常見問題
《GB/T 38723-2020 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速率檢測 逐時濃度法》標準
《GB/T 38723-2020 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速率檢測 逐時濃度法》是中國的國家標準,屬於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釋放速率檢測的標準之一,采用了逐時濃度法。該標準於2020年11月30日發布,2021年6月1日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速率的逐時濃度法檢測方法。它適用於室內使用的木家具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辦公桌、椅、櫃等。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釋放速率的逐時濃度檢測方法的原理、術語和定義、試驗方法和結果計算。
本標準適用於木家具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釋放速率的檢測,其他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釋放速率的檢測可參照執行。
二、試驗項目: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速率檢測。
三、試驗設備:
voc環境艙。
四、設備廠商:
環儀儀器
五、試驗程序(部分):
1.樣品預處理後,應在l h內放入氣候艙內開展試驗。組裝產品、折疊產品,可調產品應按最有利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的樣式進行組裝、打開、調節,一般按產品整件進行測試,產品所有活動部件表麵宜暴露在氣候艙內。樣品擺放宜置於氣候艙中部,且不影響氣候艙攪拌風扇工作效果。
2.放入樣品後,運行氣候艙,開啟艙內攪拌風扇,使艙內環境條件達到5.2規定後,密閉氣候艙﹔整個試驗期間,氣候艙內試驗條件應符合5.2規定。
3.在氣候艙密閉後的第0.0小時,第0.5小時、第1.0小時、第1.5小時、第⒉.0小時,按GB/T 31106-2014中第4章、第5章的規定進行氣候艙內空氣樣品的采集,甲醛采樣流量宜為0.5 L/min~1.0 L./min,苯係物和TVOC采樣流量宜為200 mL/min。測試期間總采樣體積不應超過氣候艙艙容的10%。
該標準的實施有助於控製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釋放,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通過檢測和評估木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釋放速率,可以更好地了解其環保性能和安全性,為消費者提供更可靠的選擇依據。這一標準的製定有助於確保木家具在使用中對室內空氣質量的影響得到科學、標準的評估。
[上一篇: 《GB/T 4893.3-2020 家具表麵漆膜理化性能試驗 第3部分:耐幹熱測定法》標準] [下一篇: 電池組鹽霧試驗倉的結構知識]
最新文章顯示
環儀儀器廠家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每一台環儀設備都有機身編號,隻需提供機身號就可獲得高效的覆蓋全國30多個省市的售後服務,環儀承諾環境測試艙2年質保,終身維修,服務網點及周邊地區確保2小時快速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