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光催化實驗測試係統在試驗前需要確定試驗艙的汙染物濃度是否符合要求,在《JC/T 1074-2021 室內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淨化性能》標準中,有明確的有效性驗證方法,下麵我們來看看該測試係統的有效性驗證。
光催化條件測試倉有效性的驗證方法: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材料光催化實驗測試係統
依據標準:JC/T 1074-2021 室內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淨化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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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驗證:
1.單個試驗艙的目標汙染物濃度衰減要求:
在6.1規定的試驗環境條件下,密閉試驗艙。以甲醛(或甲苯)氣體作為目標汙染物,用5 uL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0.1)uL汙染物,注入氣體發生器內,開啟氣體發生器和攪拌風扇,開始計時。2h關閉氣體發生器及攪拌風扇,同時采集分析目標汙染物濃度。采集完畢,繼續開啟攪拌風扇至24h,采集艙內氣體並測試目標汙染物濃度,采集氣體時關閉風扇。若甲醛衰減率Rc≤25%則為合格。
兩個及以上試驗艙平衡性測定:
在6.1規定的試驗環境條件下,密閉試驗艙,以甲醛(或甲苯)氣體作為目標汙染物,用5puL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0.1)uL汙染物,注入氣體發生器內,開啟氣體發生器和攪拌風扇,開始計時至24h,采集艙內氣體並測試目標汙染物濃度,采集氣體時關閉風扇。計算任意兩個試驗艙內目標汙染物濃度的標準差σ,若標準差最大值 σmax≤0.1 mg/m³,即為全部試驗艙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