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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催化條件測試倉的結構要求

2024-01-12 


材料的光催化試驗需要在一個符合要求的係統中進行,在我國的《JC/T 1074-2021 室內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淨化性能》標準中,就有提及到空氣淨化材料的光催化實驗係統的結構特性,下麵,我們來看看光催化條件測試倉的結構要求。

光催化條件測試倉的結構要求:

試驗設備:環儀儀器 光催化條件測試倉

滿足標準:JC/T 1074-2021 室內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淨化性能

結構要求:

測試艙容積:1m³

內型尺寸:1250*1000*800mm

測試艙材質:鏡麵不鏽鋼

空氣采樣係統:測試艙門配有空氣采樣通道孔,2組。

攪拌風扇:位於測試艙頂部,半徑7~10cm三葉,轉速≧5r/s可調

LED燈:功率16W,色溫6500W,白光1支

紫外燈:功率20W,波長365nm

氣體發生器:氣體泵流量為3 L/min~4 L/min,汽化溫度50 ℃~60 ℃,氣體發生室體積應小於200 cm³

詳細要求見下圖所示:

光催化條件測試倉可以很好地模擬受汙染的室內環境,可為待測試的各種空氣淨化裝置提供組分統一的受汙染的空氣,從而可實現在統一的測試條件下,對空氣淨化設備進行淨化性能測試,為有效評價空氣淨化產品對於汙染物的淨化效果提供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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