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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立方米大型環境試驗箱

2020-02-08 


12立方米大型環境試驗箱

12立方米大型環境試驗箱

 

一、 試驗箱介紹
12立方米VOC釋放量檢測環境艙​。甲醛、VOC(揮發性有機物)中的苯、甲苯等成分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強致癌物,長期接觸超標濃度的汙染物會嚴重危害人們健康,對汙染物的釋放量進行測試並加以限定,將有利於提高產品質量,保護人們健康。
木製品、家具、地板、地毯、鞋類產品、建築裝修材料、汽車內飾等材料以及跟人體接觸的其它產品會揮發出VOC(揮發性有機物)、甲醛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特別是對於產品放置密集、空間封閉的室內、車內,累積後濃度會更高,對人體健康危害更大。

產品簡介:12立方米大型環境試驗箱適用標準ISO 12219-2-2012《篩分法測定汽車內飾件材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袋式法》。​
 
二、應用範圍:
12立方米VOC釋放量檢測環境艙​​​主要用於檢測內飾件材料、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材、其木製品中甲醛和VOC釋放量量;同時也可以進行其他產品VOC釋放量測試。根據室內汙染物數據或預測模型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綜合環境指標評價。
滿足標準:

三、滿足標準
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GB 18584-201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審定中)
GB 18587-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有害物質釋放限量》中附錄 A(規範性附錄):小型環境試驗艙法。
GB 50325-201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製規範》
GB/T 18584 家具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用氣候艙通用技術條件(報批稿)
GB/T 284-2012 《樂器有害物質限量》
lLY/T 1980-2011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甲醛釋放量檢測箱》
lLY/T 1981-2011  《甲醛釋放量氣體分析法檢測箱》
lJG/T 344-2011   《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測試艙》
lHJ 571-2010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 人造板及其製品》
lHJ/T 201-2005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 水性塗料》
lHJ/T 220-2005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 膠粘劑》
lHJ/T 414-2007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 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塗料》

 

四、技術參數

產品型號

HYVW-12m³

環境溫度

 5℃-35℃

環境濕度

≦90 R.H

環境潔淨要求

周圍環境無汙染源

氣候箱容積

3×2×2 m(寬×深×高)

測試室門

 1000x1800

溫度可調範圍

20~100℃ 高溫清潔250℃

濕度可調範圍

40-70R.H.(20-30℃),
符合VDA276時溫度為5(65℃時) VDA276 5(65℃)

壓力

10±5pa

溫度波動度

±0.3℃(波動)

溫度偏差

±0.5℃(偏差)

溫度波動度

±2.5R.H

溫度偏差

±30R.H (偏差)

空氣交換率

0.2-5次/h±5(可選配更大交換率規格)

電源

交流380V/50HZ/三相供電4/5線製

啟動功率

20kw

運行功率

9kw

VoC背景濃度

單一VOC濃度小於2μg/m³ 粉塵過濾
TVOC濃度小於20ug/m³

回收率

甲醛,辛醇、4苯基環乙烯、十二烷、十四烷回收率大於80%

潔淨空氣係統

標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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