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立方VOC空氣測試艙是參照QB/T 2761-2006《室內空氣淨化產品淨化效果測定方法》設計的,本標準規定了室內空氣淨化產品去除室內汙染物質效果的測試方法。
1.5立方測試艙適用於各種室內空氣被動式淨化材料對汙染物去除效率的測定。主動式淨化器按GB/T18801-2002《空氣淨化器》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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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術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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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0.9m×0.9m×1.85m=1.5m³,允許±0.1 m³偏差,
框架100mm×50mm鋁型材或不鏽鋼,安裝在地板上
材質:四周玻璃,上下不鏽鋼,
艙門上1個手套孔
預留4個采樣孔,球閥控製
頂部進風帶過濾段,排風打開艙門,
溫濕度受外部環境
本底甲醛0.08PPM,
底部有輪子,可以移動,
頂部攪拌風扇,檔位可調
密封件為聚四氟乙烯
密封膠為低揮發丙酮
其他要求:
試驗艙體選用無吸附性、化學性質穩定的材料製成,如玻璃或不鏽鋼,以確保實驗的準確與可靠。艙體內部應具備光滑的表麵,並且所有接縫必須用氣密性能優異的材料,例如矽橡膠進行嚴密密封,從而確保整個試驗艙的漏氣率維持在小於0.05m³/h。
測試倉在艙壁距艙底1.3m高處設有采樣孔,采樣管為金屬管,連接艙內外空氣,采樣管艙外端用橡膠帽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