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材料光催化係統是評價光催化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去除氣態目標汙染物(甲醛或甲苯)性能的試驗方法,包括淨化效率和淨化持久性。
滿足標準:
JC/T1074-2021《室內空氣淨化功能塗覆材料淨化性能》
JC∕T 2177-2021 矽藻泥裝飾壁材
GB/T 18883-2022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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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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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要求:
在處於規定試驗環境條件下,選擇三個淨化材料光催化係統進行密閉試驗艙的測試。首先,對試驗艙內空氣中的目標汙染物(可選擇甲醛或甲苯)濃度進行監測。若各試驗艙內目標汙染物濃度均小於等於0.02 mg/m³,則可繼續進行後續試驗步驟。
如果目標汙染物濃度超過0.02 mg/m³,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清潔措施,以確保目標汙染物濃度符合規定的要求。清潔措施的執行可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淨化材料的使用量、調整光催化係統的參數或引入其他適當的空氣淨化手段。隻有在目標汙染物濃度達到規定標準後,方可繼續進行後續試驗。

試驗判定:
檢驗結果達到本文件全部技術要求時,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
產品淨化效率測試結果合格後,才能進行淨化持久性測試。淨化效率測試結果不合格,可進行一次複測,若複測合格則可繼續進行淨化持久性測試,若淨化持久性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