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469-2014 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通用規範是一個針對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的標準。該標準規定了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的設計、製造、試驗、使用和維護等方麵的要求,以確保其能夠準確地顯示飛機的告警信息,並幫助機組人員做出正確的決策,保證飛行的安全。
一、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的要求、驗證及交貨準備。
本規範適用於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以下簡稱FWC)的設計、製造、檢驗和交付。
二、試驗項目:
溫度和高度試驗、濕熱試驗、溫度變化試驗、黴菌試驗、防水試驗、鹽霧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高低溫低氣壓試驗箱、快速溫度變化試驗箱、鹽霧試驗箱、淋雨試驗箱、黴菌試驗箱等。
四、設備廠商:
環儀儀器
五、試驗程序(部分):
黴菌
FWC各設備按試驗溫度30℃、相對濕度97%±2%、試驗周期為28d 的黴菌環境條件下,進行黴菌試驗,試驗後,表麵不應有腐蝕或其他物理和化學變化,黴菌生長占總麵積30%以下的中量程度的繁殖。應符合4.8和4.9的規定。
鹽霧
FWC各設備應按試驗溫度35℃±2℃、鹽溶液濃度為5%±1%(重量)的氯化納、鹽溶液霧化前後的 pH值為6.5~7.2、鹽霧沉降率為 1mL/80cm2·h~2mL/80cm2·h、霧化量為每24h為3L(容積為0.28m'~0.34m*的試驗箱)的鹽霧環境條件下,進行鹽霧試驗.
試驗後,應符合4.8和4.9的規定。外觀應符合以下要求:
a)金屬表麵無明顯發暗和發黑等腐蝕性變化,結合處無嚴重鏽蝕:
b)金屬防護層腐蝕麵積不大於金屬防護層的30%;
c)塗覆層除邊緣、棱角外,不應有起泡、起皺、開裂或脫落等現象;
d)非金屬材料無明顯的泛白、膨脹、起泡、裂紋和凹坑。
HB 8469-2014 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通用規範是一個針對民用飛機飛行告警計算機的標準,旨在確保其能夠準確地顯示飛機的告警信息,並幫助機組人員做出正確的決策,保證飛行的安全。